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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招投标中心2008第 45 号
临淄区东过境道路建设工程,已由临淄区政府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规模:路长2224米,行车道宽24米,配套施工安装沿石、雨、污水管。道路基础分三个合同段:第一合同段:北起临淄大道南侧0+000,南至0+810;第二合同段:北起0+810南至1+190,向西加桓公路307米;第三合同段:原水泥厂东,东过境路540米。沥青混凝土面层分两个合同段:第四合同段:北起临淄大道0+000,南至商王村北1+190;第五合同段:桓公路494米及原水泥厂东540米。投报道路基础的施工单位必须同时报一、二、三合同段。投报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施工单位必须同时报四、五合同段。参加道路基础投标的施工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投标。
2、工程建设地点:临淄城区东部,东过境路北起临淄大道南至牛山路段;
3、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8月26日,计划行车道基础竣工日期为2008年9月25日,工期30日历天;沥青混凝土面层竣工日期为2008年10月5日,工期10日历天;安装沿石、排水管道竣工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工期25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省级优良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公路、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的施工企业。
三、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08年8月18日17时前到临淄区招投标中心部报名。联系人:
四、投标申请人在领取图纸时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申请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申请人(不计利息)。
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交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由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在区招投标中心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临淄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临淄区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吕新起 监督电话:7220877
联系电话:7171409
招标代理:淄博天一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芹
联系电话:722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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